个人所得税太高,员工工资到手太低怎么办?
工资代发模式(适用于企业高管等业绩提成,奖金,佣金等结算)案例分析:
王先生(下称C 个人)为某公司的销售团队负责人,基本工资为年薪 10 万,销售业绩提成在 50 万元/年。
节税前:C 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:(60-6)*30%=16.8万元。
个税筹划后:通过我司为其设计的个税筹划方案C个人设立D 企业缴纳增值税:60/1.03*0.03=1.74 万元
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:60/1.03*10%*10%=0.58万元
合计:1.74+0.58=2.32 万元
税筹前后节税额14.48万元,节税86.19%
十余年专注各行业财税筹划 , 所得税筹划 , 服务过上万家企业 , 侧重于解决方案落地实行 , 增值税筹划 :
节税前
企税筹划后
有限公司
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
企业名称
福州****设计有限公司
福州****设计工作室
营业额
500 万
500 万
增值税
500/1.03*0.03=14.56万
500/1.03*0.03=14.56万
企业所得税
(500-14.56)*25%=121.36万
0
个人经营所得税
(500-14.56-121.36)*20%=72.82万
500*10%*35%=17.5 万
税收合计
208.77 万
32.06 万
税负合计
41.75%
6.4%
结论
与有限公司相比,个人独资企业/合伙企业一年可节省税收 176.71 万,降低税负 84.64%
案例分析:
假设福州XX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(下称 A 公司),年收入为 2000 万元,费用支出在 1000 万,利润为 1000 万元,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(下称 B 企业),将 A公司的利润中的 500 万元转入B 企业,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:
A 公司利润 500 万部分
B 企业利润 500 万部分
增值税: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
增值税:500/1.03*0.03=14.56 万元
企业所得税:500*25%=125 万元
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(分红):(500-125)*20%=75 万元
个人所得税(经营所得):500/1.03*10%*30%=14.56 万元
合计:125+75=200 万元
合计为:29.12万元
分析: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,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A 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,等于是 A 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 B 企业, 所以B 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 14.56,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4.56/(500-14.56) 万=2.9%,B企业相对于A 公司节约税款为:200-14.56=185.44万元,节税比例
高达:185.44/200=92.7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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